【劳伦斯繁体】「勞倫斯」一詞在中文語境中常見於「勞倫斯獎」,是國際上頗具聲譽的體育獎項之一。該獎項由英國《衛報》於1986年創辦,每年頒發給當年度表現最出色的運動員或運動隊伍,以表彰他們在體育領域的卓越成就與精神風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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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結文字
「勞倫斯」原為英文「Laureus」,意指「桂冠」,象徵榮譽與勝利。由於其名稱源自拉丁語,因此在繁體中文中通常保留原名不作翻譯,直接使用「勞倫斯」一詞。此獎項因評選標準嚴格、獲獎者影響力大,被譽為體育界的「奧斯卡獎」。
勞倫斯獎的評選過程由全球專業體育記者組成的評審團進行,評選項目包括年度最佳運動員、最佳團隊、最佳突破等。獲獎者不僅需要在運動表現上達到頂峰,更需展現出良好的運動精神與社會影響力。
勞倫斯獎簡介表格
項目 | 內容 |
中文名稱 | 勞倫斯獎(或稱勞倫斯世界體育獎) |
英文名稱 | Laureus World Sports Awards |
成立時間 | 1986年 |
主辦單位 | 英國《衛報》 |
評選機構 | 全球體育記者組成的評審團 |
獎項種類 | 年度最佳運動員、最佳團隊、最佳突破、最佳教練等 |
獲獎標準 | 運動表現、運動精神、社會影響力 |
知名獲獎者 | 比爾·蓋茨(特別貢獻)、費德勒、科比、穆雷、萊德奇等 |
特點 | 獨特的「桂冠」設計、國際性強、公信力高 |
結語
「勞倫斯」作為一個國際體育獎項的代名詞,在繁體中文環境中一直沿用原名,這也反映了其在全球體育界的重要地位。無論是從評選機制還是獲獎者的代表性來看,勞倫斯獎都是體育界最具權威與影響力的獎項之一。對於熱愛體育的人來說,關注勞倫斯獎不僅能了解當年的體育風雲人物,也能感受到體育精神的傳承與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