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朝平阳府解州同知是什么官】在明代,地方行政体系中,“同知”是一个重要的官职,通常设于府、州、县等各级行政区。其中,“平阳府解州同知”是明代山西地区的一个地方官职,具有一定的行政和管理职能。下面将对这一官职进行简要总结,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其职责与背景。
一、
“明朝平阳府解州同知”是明代设置于山西平阳府下辖的解州(今山西省运城市一带)的一个地方官职。同知是明清时期常见的官职名称,意为“副职”,通常协助正官处理政务,地位略低于知州或知府。
在明代,解州属于平阳府管辖,而“同知”则作为解州的副职官员,负责协助州级行政长官处理日常事务,包括税收、治安、司法、民政等。此外,同知还可能承担巡视地方、监督下属官员、参与重大案件审理等职责。
该职位虽非最高行政长官,但在地方治理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,是连接中央与基层的重要桥梁。
二、表格展示
项目 | 内容 |
官职名称 | 平阳府解州同知 |
所属朝代 | 明朝 |
地理位置 | 山西平阳府辖下解州(今山西省运城市一带) |
职位性质 | 地方副职官员 |
职责范围 | 协助州官处理政务,分管税收、治安、司法、民政等事务 |
等级地位 | 次于知州,高于通判、县丞等 |
设置目的 | 加强地方治理,确保政令畅通 |
历史背景 | 明代地方行政制度中,同知常设于州、府级别,以辅助主官 |
如需进一步了解明代地方官制或相关历史背景,可结合《明史·职官志》等相关史料进行深入研究。